
汉寿融媒9月21日讯(通讯员:向翔宇)9月21日,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龙珠湖公园南北广场、万达广场南广场、小银水湖公园广场等区域,集中张贴《关于加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噪声防治的通知》。

通告明确,市民在公园广场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时,应控制音量,使用音响器材时间为6:00至20:30,日间不超过55分贝,夜间不超过45分贝,多一分体谅,就少一分打扰。

据介绍,城管执法人员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关注到公园广场“噪声扰民”这一群众关切问题,迅速响应、主动作为,联合县市政绿化事务中心及龙阳、辰阳、沧浪三个街道开展此次联合行动。从回应群众诉求,到落实宣传引导,体现了汉寿城管“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服务理念。
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继续聚焦民生细节,加强巡查劝导,以更有温度的管理服务,助力建设更加宜居、友好的“幸福汉寿”。
一审 伍 宏
二审 郭政达
三审 张智峰
责编:伍 宏
来源: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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