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坚守好防风险保安全的底线】汉寿县交通运输局通报3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
2026-08-21 17:54:45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刘思怡 |          浏览量:421


为打好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现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的3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青某驾驶湘JD70613小型轿车

从事非法营运案

【基本案情】202684日,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情况下青某驾驶湘JD70613小型轿车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0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0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000元的,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0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000元的,处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汉寿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驾驶员青某立即停止道路载客运输经营活动,并于202686日对驾驶员青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龚某驾驶湘JDE7865小型轿车

从事网约车非法营运案

【基本案情】202687日,龚某驾驶的湘JDE7865小型轿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汉寿县交通运输局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责令驾驶员龚某立即停止道路载客运输经营活动,并于202687日对驾驶员龚某作出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刘某驾驶湘JDC8876型轿车

从事非法营运案

【基本案情】2026817日,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情况下刘某驾驶湘JDC8876小型轿车,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之规定。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10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0元的,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0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000元的,处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0000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0000元的,处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

汉寿县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驾驶员刘某立即停止道路载客运输经营活动,并于2026818日对驾驶员刘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   源:汉寿县交通运输局

编   :刘思怡

一   审:周海燕

二   :郭政达

三   审:张智峰

责编:刘思怡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要闻
视频
推荐
我要报料

  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