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汉寿公安交警大队三名民辅警紧急处置,分别采取警车开道和代驾方式,将一被燃烧水灼的男孩母子送往医院,为病人赢得了宝贵的救治时间。
当日10时20许,汉寿县公安交警大队太子庙中队民辅警伍猛、曾亚孝和刘欢,在319国道太子庙互通口路段值勤时,一辆号牌为湘JAR012的小车突然停在他们面前,一名女司机焦急地打开车窗求助。“民警同志,我儿子不慎烧伤。我心慌,车开得慢,请帮忙……”三名民辅警发现车中有个被大人抱着的男孩,胸部皮肤大面积红肿。询间得知,男孩被燃烧水灼伤,母亲驾车送医,但因心慌开得慢,怕耽误救治时间。

为此,三名民辅警快速反响,两人坐上警车,在前开道喊话,一人坐上小车代驾,紧随其后。一路上,他们开启警灯、警笛,使用喊话器提醒沿途车辆和行人注意避让。从女司机求助的地方到医院,相距20公里的路程,他们仅用了10分钟,为伤者赢得了宝贵的治疗时间。


据女司机介绍,她叫杨婵,家住丰家铺镇龙潭村。她儿子在家中不慎被燃烧水灼伤,而家里没有其他人和车,心里非常着急,只好由奶奶抱着孙子,她自己驾车送医。哪知,越着急方向盘越是不听使唤,见了交警只好停车求助。
目前,因救治及时,孩子的伤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责编:黄学丽
来源: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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