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2026-04-17 18:30:12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梅佳 |          浏览量:133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大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着力解决网络餐饮领域“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汉寿县外卖“放心指数”,切实守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平台主体责任不落实

外卖平台未对入网餐饮商家的食品经营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允许无证、证照不符或证照过期的经营者入网经营;商家未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

2.资质造假及“幽灵外卖”

入网餐饮商家实际无固定经营门店或加工场所;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许可证)载明地址严重不符;存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使用他人许可证经营等行为。

3.经营信息公示不规范

入网餐饮商家在网络页面公示的名称、地址等信息与实体门店招牌或实际经营情况不一致;未在网络页面公示实体经营的照片;③无堂食商家未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字样。

4.环境卫生方面不达标

加工场所脏乱差,墙壁、天花板等严重发霉、脱落,地面油污堆积未按规定配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食品处理区与生活区混用等问题。

5.食品原料及加工安全

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混放,清洗消毒不规范,刀具及器皿混用;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7.配送过程不卫生

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送餐容器不洁等问题。

8.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电话举报:12315

信件举报:汉寿县龙阳街道南岳路327号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415900)

来访举报: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

举报人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请尽量提供被举报主体的名称、地址、具体违法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订单截图等),以便核实查处。

(二)如实反映情况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1


来   源: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辑:梅   佳

一   审:刘晓燕

二   审:周海燕

三   审:张智峰


责编:梅佳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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