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
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全链条治理,大力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着力解决网络餐饮领域“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汉寿县外卖“放心指数”,切实守牢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平台主体责任不落实
①外卖平台未对入网餐饮商家的食品经营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允许无证、证照不符或证照过期的经营者入网经营;②商家未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的。
2.资质造假及“幽灵外卖”
①入网餐饮商家实际无固定经营门店或加工场所;②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许可证)载明地址严重不符;③存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使用他人许可证经营等行为。
3.经营信息公示不规范
①入网餐饮商家在网络页面公示的名称、地址等信息与实体门店招牌或实际经营情况不一致;②未在网络页面公示实体经营门面的照片;③无堂食商家未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无堂食”字样。
4.环境卫生方面不达标
①加工场所脏乱差,墙壁、天花板等严重发霉、脱落,地面油污堆积;②未按规定配备防蝇、防鼠、防尘设施;③食品处理区与生活区混用等问题。
5.食品原料及加工安全
①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②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④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混放,清洗消毒不规范,刀具及器皿混用;⑤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6.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7.配送过程不卫生
①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②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③送餐容器不洁等问题。
8.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电话举报:12315
信件举报:汉寿县龙阳街道南岳路327号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415900)
来访举报: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
举报人提供真实联系方式。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请尽量提供被举报主体的名称、地址、具体违法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订单截图等),以便核实查处。
(二)如实反映情况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来 源: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 辑:梅 佳
一 审:刘晓燕
二 审:周海燕
三 审:张智峰
责编:梅佳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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