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全县统一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执罚办案工作,努力实现依法行政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多赢,汉寿县公安局对近期办理的2起行政案件予以曝光,以案析理,以此警示,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曝光台
李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经过:2021年5月17日,违法人员李某与被害人郭某刚在汉寿县龙阳街道某工地因脚手架使用问题发生纠纷,引发多名工友争吵。争吵过程中,李某趁机持黄色安全帽将郭某刚头部打伤。
依法处理结果: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帅某立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经过:2021年5月19日16时,违法行为人帅某立在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J35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S224县道汉寿县罐头嘴镇捕捞生活区鼎丰农业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
依法处理结果: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帅某立予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责编:李俊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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