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卡卖出“帮信罪”?警察蜀黍来普法
2021-04-25 08:28:00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黄学丽 | 作者:唐鑫韵          浏览量:1393

近日,汉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犯罪嫌疑人曾某贪图一时之利,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从中非法获利5000元。  2021年3月7日,曾某在公安机关的敦促下投案自首,目前已被汉寿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其上线党某某已刑事拘留。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警方温馨提示:自身“两卡”不应出售,他人“两卡”更不应购买!生财有道,切勿以身试法!

责编:黄学丽

来源:汉寿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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