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日,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杨旗嘴社区北郊巷82号查处一起违规建设砖混构筑物。

经核查,市民梁某某在未取得相关审批建设手续情况下,擅自建设砖混构筑物。执法人员一行现场对当事人普法,指出当事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法规。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规划监察大队辰阳中队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整改拆除。

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醒广大市民:要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加强巡查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的现象发生。
一审 黄学丽
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 童忠平
三审 张智峰
责编:黄学丽
来源:汉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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